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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作用亟待发挥 业界呼吁加快推进我国药师立法

发布时间:2016-02-03 14:36:48      点击数:      来源: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国药师队伍逐步壮大。目前,与药师队伍的蓬勃发展和社会对药师的广泛需求相比,药师的法规建设相对滞后,药师资格和准入制度还停留在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上,急需以法律形式将药师资格和准入制度确定下来。130日,由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等部门在京就拟交全国人大代表及全国政协委员的《中国药师立法迫在眉睫》及《药师的作用亟待发挥》两份议案提案召开专题研讨会。为开好本次研讨会,此前会议组织者召开了三次会前会议。

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主任史录文在主题《中国“十三五”药学人才规划》讲解中表示,当前,药师发展仍存在诸多问题,如药师服务价值未得到体现,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冲击药师队伍,药师转型需加速等。对此,史录文提出几点建议,包括继续增加药师数量配备、重点提升药师素质与能力;完善药师管理制度、加大力度推进规划措施的落实;设置药师服务费,体现药师价值,促进药师的可持续发展;继续扩大临床药学教育规模、强化应用型药学人才培养。

 “药师是保证社会安全和公众生命安全不可替代的力量,药学服务是国家民生工程建设的组成部分。”北京天坛医院药剂科主任赵志刚在主题报告《药师价值定位-医疗团队中药师的作用不可替代》中表示,因为药品是特殊的商品,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所以药师是对医药流通领域不规范竞争监管的技术力量。赵志刚表示,要加快我国药师立法,确定药师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对其职业资格、职业准入和执业行为等依法实行严格、有效的管理。

    “职称药师与执业药师的根本职责均为保障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的质量,应通过药师立法,构建起一元化的药师管理制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经管学院院长田侃在《中国药师立法历程与紧迫性》中表示,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医师有医师法,护士有护士条例,但药师法制建设仅停留在部门规章,药师立法严重滞后。

     据悉,此次研讨会由全国30个省、市的医院药学专家、医药院校药学教育专家等60余人与会。主办方表示,将根据研讨会的专家意见与建议完善《中国药师立法工作迫在眉睫》及《药师作用亟待发挥》两项内容,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及全国政协委员在今年两会上提交。